落實資源永續及零廢棄政策
說明:
| 1、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「推動政府機關、學?紙杯減量方案」暨花蓮縣政府105年4月22日府環廢字第1050074612號函辦理。 2、請貴單位配合本縣推動資源回收業務之垃圾分類政策,辦理下列各項目: (1)、調查貴單位機關回收廢食用油流向紀錄。 (2)、推動使用非一次餐具。 (3)、推動紙杯減量政策。 (4)、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。 (5)、推動生熟廚餘分類回收。 3、旨揭政策已納入推動本縣106年度資源回收工作計畫稽查之項目,本縣環境保護局將不定期派員至貴單位輔導稽查,請貴單位配合上述政策,並依執行情形確實填寫單位減量及流向紀錄表,並檢具哅應紙杯減量之開會通知單及會議照片、使用非一次性餐具及透明垃圾袋照片之相關佐證資料,以供本縣環境保護局推動資源回收之成果,藉以達到本縣由公部門帶頭推動資源回收、資源永續及零廢棄之目的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