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善列印 - 教育部宣導學生性別平等相關議題 - 慈濟大學-經營管理學系

教育部宣導學生性別平等相關議題

說明:

1、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第2款「規劃或辦理學生、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」及第6款「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」規定,辦理學生課外相關活動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規劃,校方應善盡輔導責任,引導學生正向發展,於活動期間維護學習權、受教權、身體自主權、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,避免性別偏見或歧視,以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,營造友善校園文化。
2、請貴校於規劃辦理社團或系科幹部集訓等活動前,安排課程或講習進行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防制宣導,並應注意活動期間之安全維護,鼓勵學生間相互提醒,以維護學生人格權與受教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