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教育部辦理107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」甄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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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1、
依據駐波蘭代表處教粨組107年3月1日波蘭教字第107000
0009號函。
2、
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107年援例續提供我國本獎學金受獎生20
名(包括舊生及今年選送之新生),
於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所屬公立大學就讀語言課程1學年,
碩士班2學年、博士班4學年。
本獎學金原受獎生計有14名申請繼續升學,
故本次甄選新生名額為6名。
3、本獎學金申請者須由學校推薦,每校最多推薦3名,
申請表件須於107年5月4日前由學校備函送本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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