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說明:
| 1、為推行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區域留學,中心夥伴學校在校學生得申請至本校進行短期區域留學。 2、應備表件:欲申請者應檢具申請表、個人簡歷、歷年成績單、讀書計畫(含修讀課程計畫表)、家長同意書、師長推薦函等。 3、申請及資料繳交日期: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為105年09月05日,請北區夥伴學校承辦單位於105年08月05日前將審查案件寄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(地址:32061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號,郵戳為憑),寄送申請案前,請將區域留學申請彙整表E-mail至g9301055@mail.vnu.edu.tw教學發展中心專任助理游佳芳小姐、電話(03)4515811分機21903。 4、檢附本校區域留學時程表、區域?學申請生就讀學校回條、本校區域留學實施要點及申請書等資料如附件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