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善列印 - 花蓮縣環保局-環保戲劇競賽活動 - 慈濟大學-經營管理學系

花蓮縣環保局-環保戲劇競賽活動

 

一、活動目的
為加強國人環境保護觀念,希望藉由戲劇方式,將「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」「氣候變遷」「災害防救」「自然保育」「公害防治」「環境及資源管理」「文化保存」「社區參與」等環境教育相關議題融入表演中,把對環境關懷的種子播種在每個人的心中,以維護一個藍天綠地、青山淨水、健康永續的生活環境。
二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
三、主辦單位:花蓮縣環境保護局
四、參賽資格:
(一)能以戲劇詮釋環境教育議題之隊伍,參賽者必須持有本國政府所發之身分證明(如:身分證、居留證、戶籍謄本等)。
(二)每隊參賽隊伍,以5至10人為限(含演員、扮演道具之角色及道具擺放人員) ,導演、燈控、音控協調人員不在此限。
(三)參賽者得就戶籍所在地、服務單位所在地或就讀學校所在,選擇一區報名,每一參賽者僅能擇一區報名,並於報名時檢附切結書,如由違反規定,參賽者及所屬隊伍取消參賽資格。
五、活動期程及方式
(一)活動報名:即日起至105年4月27日(星期三)上午12時前,寄送報名表(如附件1)、劇本(如附件2)及參賽者切結書(如附件3)至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。相關報名方式請上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網站(http://www.hlepb.gov.tw)查詢 。
(二)活動分為初賽(花蓮縣徵選)、複賽及決賽3階段方式辦理。複賽及決賽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。
獎勵方式:
A.參加初賽表演評審之10 隊,每隊各補助參賽費用新臺幣5千元的道具材料費。
B.晉級參加複賽之隊伍,於參加複賽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補助1萬5千元的道具材料費。